首页 / 供电营业规则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一条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十一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共同加强电能质量管理。对电能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判断。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