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供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第四十一条

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当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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