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营业规则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三十一条用户更名,应当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在用户用电主体、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供电企业应当办理更名。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