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第二十八条
用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应当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以办理移表手续; (二)移表所需的用户产权范围内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三)用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以按照本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处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用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应当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以办理移表手续; (二)移表所需的用户产权范围内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三)用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以按照本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