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营业规则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条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新装、增容用电,包括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装表接电等环节。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