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营业规则 / 第十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规则第十条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条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160千瓦以下的,可以采用低压三相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高压供电。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