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条

第二章 供电方式

第十条

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160千瓦以下的,可以采用低压三相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高压供电。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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