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调查报告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二)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三)结论;

(四)安全建议;

(五)必要的附件;

(六)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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