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调查员的管理第二十二条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的调查员因身体、心理、离职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调查员职责的,或者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终止其调查员委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