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调查员的管理第二十一条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调查员、颁发证件并进行管理工作。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调查员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