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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