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聘 用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