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