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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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