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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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