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