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蚕种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蚕种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蚕种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