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蚕种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蚕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处理受保护的蚕遗传资源,造成蚕遗传资源损失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蚕业)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