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蚕种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蚕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蚕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第十三条利用转基因技术选育的蚕品种和引进的转基因蚕遗传资源,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