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蚕种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蚕种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蚕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第十条国家扶持蚕品种选育和优良品种推广使用,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蚕良种繁育体系,推进蚕种科技进步。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