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清洁环境,提高群众防治意识,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传播途径。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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