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医疗救治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购进医疗防护用品、药品和医用器械,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办法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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