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时,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一)及时到达现场,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二)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三)对医疗机构外被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卫生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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