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