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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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