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六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