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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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