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十二条

卫生部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布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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