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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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