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