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十五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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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