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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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