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