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建设高速铁路客运站和直接为其运营服务的段、厂、调度指挥中心、到发中转货场、仓库时,确保相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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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