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