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第二十条
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
第二十条
在高速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
在高速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