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不得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