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不得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