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新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当提供配套的技术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技术服务,并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指标。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