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二章 标准的管理

第九条

直属海关承担下列职责: (一)提出制定海关行业标准的需求; (二)根据海关总署委托,参与海关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在本关区内负责海关行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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