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第二章 标准的管理

第六条

海关总署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海关行业标准的最高决策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审批海关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审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海关行业标准; (三)协调解决海关行业标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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