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第四章 海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与实施

第十五条

根据标准项目年度计划的安排,海关总署各部门负责组织海关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的起草工作。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