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在职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及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等作出规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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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