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要根据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数额合理确定,一般不宜超过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的5倍。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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