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账户管理第六条证券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在多家存管银行存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但必须确定一家存管银行为主办存管银行。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