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第二十八条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应当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提供快捷、安全、准确的结算服务。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