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第八条第八条国家文物局负责组织审批年度项目计划,根据文物保存现状和行业发展现状,确定列入支持范畴的项目,并明确年度项目计划批复意见。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