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后,业主单位应组织开展文物日常巡查、保养维护、隐患排查等工作,持续跟踪工程效果。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上述工作的日常监管。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