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度监管,是指对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进度监督和管理。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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