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六十条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总局于2005年10月7日公布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