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机场使用手册 / 第三节 动态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民航局、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各提供一套,并至少保存一套现行完整的手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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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