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