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