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